2017/10/08 – 苦難的反思與行動 – 楊靖紀牧師

牧者心聲

楊靖紀牧師

苦難的反思與行動

    上次的牧者心聲(9月10日)提及我家因颱風吹襲而嚴重入水,但相比起澳門、德州的休士頓、甚至是風暴「艾爾瑪」如何摧毀加勒比海的群島(有度假天堂之稱的安提瓜和巴布達島、聖馬丁島,九成五建築物被夷平),我家滲漏情況真的算不得甚麼。同時,緬甸政府正在有系統地攻擊羅興亞少數族群(Rohingya多數為伊斯蘭教徒),造成超過30萬難民逃往鄰國孟加拉。環顧世界各地的天災人禍,我們應如何應對呢?讓我們先看看以下經文:

正當那時,有人將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摻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告訴耶穌。耶穌說:「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,所以受這害嗎?我告訴你們:不是的!你們若不悔改,都要如此滅亡。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,壓死十八個人,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嗎?我告訴你們:不是的!你們若不悔改,都要如此滅亡。」(路十三1-5)

    面對苦難,我們首先要認清楚我們是誰。我們不是比受苦者優勝的人,他們的不幸也不是因他們「更有罪」(worse sinners)。相反,我們和受苦者有著同等身份,就是罪人。罪的定義可見於羅馬書:「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,卻不當做神榮耀他……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,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、走獸、昆蟲的樣式。」(羅一21-23)以別神或物取代了上帝在我們心中應有的位置,或過著不以神為我主我王的生活,這就是罪。因著犯罪遠離神,我們便與神隔絕、迎向滅亡:「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,為自己積蓄憤怒,以致神震怒,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。」(羅二5)

    主所應許的審判尚未成就,乃是寬容我們,「不願有一人沉淪,乃願人人都悔改。」(彼後三9)再者,主耶穌以大自然的災難為警號,勸喻我們要「悔改。」悔改就是內心有所轉變。我們往時隨心任意而行,但悔改使我們不再行在錯誤方向,反使我們轉身和行在應有的正確方向。敬畏主、遠離惡(伯廿八28)正是悔改的意義。當一個人接待和相信耶穌,主「就賜他們權柄做神的兒女。」(約一12)新的生命帶來新的眼界(約三26,林後五17)。面對世界的苦難,作為跟隨基督的我們可以為災人懇求(提前二1)、捐款給國際性的救援組織(雅一27),甚至投身參與災區的重建(約一14)。願我們顧及別人的事,並常「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。」(腓二4-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