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/11/11 – 如何應用舊約經文?– 楊靖紀牧師

牧者心聲

楊靖紀牧師

如何應用舊約經文?

今年以諾小組的查經圍繞着利未記。某些經文是容易明白及應用的,但某些段落卻令人費解,例如利未記19章指出「不可用兩樣摻雜的種種你的地,也不可用兩樣摻雜的料做衣服穿在身上」(19節)、「頭的周圍不可剃,鬍鬚的周圍也不可損壞。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,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。」(27-28節)置身廿一世紀,我們怎樣應用這些困難的經文呢?近來我在網上聽到一位牧者的分享,1 他指出一切基礎乃在於彌賽亞已經來了。即使舊約所指向的彌賽亞在當代仍未出現,所有舊約作者都認同舊約律法應以彌賽亞臨在的角度來應用。無疑,耶穌基督是彌賽亞,是整本聖經的中心。他從四個層面來幫助新約信徒(那些相信耶穌基督是彌賽亞,即我們)應用舊約律法(特別摩西五經)。

1. 犧牲的死:當耶穌基督一次將自己獻上,為我們的罪受死,一切舊約獻祭系統便終止了,因聖殿或會幕的牲祭禮儀都指向更偉大和全備的祭物,就是大祭司彌賽亞(賽53;來七27)。這亦是耶穌在登山寶訓所說: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,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」(太五17)

2. 屬神的子民:耶穌所建立的新群體,不單包括被揀選的猶太人,也包括所有信主的外邦族群(羅一16;弗二11-18)。這樣普世性的救贖反映在「使萬民作門徒」這句話(太廿八19)。當道成了肉身,與神立約再不是猶太人的專利,乃是所有認罪信主者的福氣(路廿二20)。換言之,所有區分猶太人與外邦人的舊約律例都被廢棄了,例如割禮、飲食習慣、衣服物料等(可七19)。

3. 返回創造美意:耶穌置放神原先的創造設計高於摩西律法(太十九8;參9月9日《已婚、單身、嚐主恩》講道),藉此解決有關離婚、多妻等爭議性問題。

4. 以新的進路親近神:因着耶穌的死和復活,並聖靈的內住,信主的人與神進入新的關係。成「義」再不是靠守律法,乃在於在基督裡結果子(羅七4-6)。這不是說遵行律法並不重要(林前七19;約壹五13),但我們按照神旨意行事的基礎有三:愛(太廿二37-40)、有根基的教義(提前一8-11)和神創造的本質(羅一26-27;提前二13)。

總而言之,舊約某些命令在當代是對的,但因着耶穌基督的臨在,現今卻不適用於新約信徒(即我們)身上。重要的是,我們今天應以新約的教導作為我們行事(或不行事)的準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