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/03/24 – 禁食是神的禮物 – 楊靖紀牧師

牧者心聲

楊靖紀牧師

禁食是神的禮物

我初次接觸禁食是在初信主期間,那時並沒有完全明白禁食的意義,以為禁食是靈命成熟的信徒或牧者所要作的事,又或是住在修道院修士所做的操練,與我這初信主的沒有關係。但當打開聖經,原來禁食出現於舊約和新約(合共約90次),並且耶穌在馬太福音6章教導門徒:「你們禁食的時候……」(16-18節)。所有英文譯本用「當」(when, whenever),而不是「若」(if)。換言之,耶穌要求信徒要實踐禁食,正如祂說:「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,陪伴之人豈能哀慟呢?但日子將到,新郎要離開他們,那時候他們就要禁食。」(太九15)事實上,禁食不是強者的專利,反而是弱者的行動。按聖經教導,以下4個組別的人要實踐禁食:

1. 有需要的人:我們常以食物為我們日常的需要和滿足,但原來神賜予我們另一份更寶貴的禮物,就是禁食。在以斯帖記,當王后以斯帖準備去見亞哈隨魯王時,無助的她要求書珊城所有猶大人(包括她和她的宮女)禁食三日(斯四16)。之後,神使以斯帖蒙王的接見和恩寵(斯五1-2)。另一個例子是大衞王,當先知拿單揭發他向拔示巴所作的大惡,大衞即時的反應是禁食(撒下十二16)。當我們有需要時,讓我們效法聖經人物(摩西,申九9;以斯拉,拉八21-23),立時轉向施恩的神。

2. 缺信心的人:人生難免遇上困難,而我們有時會懷疑神是否愛我們、看顧我們。在此環境,滿有情緒的我們可藉禁食活出信心。當然,禁食不是要神滿足我們的訴求(例如大衞禁食後,他和拔示巴所生的兒子病逝;撒下十二18),但禁食使我們確信神是存在的。禁食就是向那惡者宣告:我們信靠永生神,並相信祂垂聽我們的禱告!

3. 想突破的人:為明白所領受的異象,但以理禁食三星期(但十1-2,12-13),而這二十一天原來是一場屬靈爭戰。換言之。屬靈的事或突破需要用屬靈的方法或禁食來處理(弗六10-18)。

4. 親近主的人:禁食可使信徒與主保持親密關係。不進食的人對餓的感覺更敏銳,而我們可將這敏銳感放在尋求神的面,就像安提阿教會在禁食後差派巴拿巴和掃羅去作神的工(徒十三1-3)。

禁食是神給予教會的禮物,就讓我們在預苦期和往後日子擁抱和實踐禁食,享受與神相近的喜樂,以神為我們最大的滿足(詩十六11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