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/10/09 – 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 – 楊靖紀牧師

牧者心聲

袁慧玲傳道

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

「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?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。你們卻說:『我們在何
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?』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。
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,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。」萬軍之耶和
華說:「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,使我家有糧,以此試
試我,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於你們,甚至無處可容。」萬軍
之耶和華說:「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,不容牠毀壞你們的土產,你們田
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。」萬軍之耶和華說:「萬國必稱你
們為有福的,因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。」(瑪 3:8-12)

沒有履行與神立約的關係是以色列子民的致命傷,經常違背神的吩咐和忘記神的心意是他們的本相。自亞當犯罪後,罪和死亡便進入世界,使人和神的關係隔絕(羅 5:12-21)。雖然如此,神從來沒有放棄我們,反而按祂的美意,透過主耶穌基督的捨己,成就救贖的恩典(多 2:11-14)。在瑪拉基先知時代,以色列全國並沒有在奉獻上(祭物或金錢)盡忠,因此神向他們說話,並以四個重要詞彙教導他們如何堅守盟約、回歸上主。

1. 「奪取」(qaba’):以色列人犯了十誡的第八誡,即「不可偷盜」(出 20:15)。當人犯罪時,神便直接指出他們的不是(或聖靈的責備),為要使人誠心悔改、重回正軌。

2. 「咒詛」(’arar):不聽從、不上心、常反駁使以色列人沒有遵行神的教導(瑪2:2)。在此,神明確地向他們說,若他們不悔改,就要面對嚴厲審判!神多次向人發出警告,因祂「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,必追討人的罪。」(出 34:7)

3. 「福」(beraka):神要以色列子民守約,不是要管束或奴役他們,而是要祝福和成全他們。確實,神是全備的神,並不需要任何人或事去滿足祂(徒17:24-25),反而樂意地與人分享祂所擁有的。

4. 「喜樂」(hepes):在耶穌基督裡的生命是喜樂的生命(約 15:9-11),而神的選民應在萬民中見證喜樂的神,這就是基督的福音、我們的使命。

讓我們在奉獻上盡忠,如此便領受神的祝福,活出喜樂的人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