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/04/09 – 洗禮—活出恩典和信心的行動 – 楊靖紀牧師

牧者心聲

楊靖紀牧師

洗禮—活出恩典和信心的行動

1994 年 5 月 1 日,我在英國卡迪夫華人基督教會受浸。當日共有 4 位受浸者,而每一位(包括我在內)宣讀得救見證,並在出席聚會者面前認信(1)我是一個罪人;(2)主耶穌是我生命的主和救主。隨後,王興牧師 Pastor Sam Wong 為我施行浸禮。受浸至今差不多 29 年了,但印象卻是深刻難忘。

自 1517 年宗教改革,新教徒認信「唯獨」信仰,秉承馬丁路德和其他改革者所倡議「五個唯獨」(Five Solas),藉此陳述上帝的真理,這包括「唯獨恩典」Sola Gratia、「唯獨信心」Sola Fide、「唯獨以聖經為依歸」Sola Scriptura、「唯獨基督」Solo Christo 和「唯獨上帝的榮耀」Soli Deo Gloria。當中「唯獨恩典」和「唯獨信心」與今天所舉行的浸禮有着密切關係。

「唯獨恩典」意即我們必須承認我們是完全敗壞的(羅 3:10-12,7:18-19),與聖潔的神隔絕的人(來 12:14),唯有依靠那位曾受試探卻沒有犯罪(來 4:15),為罪人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(林前1:18),才得蒙神的拯救(弗 2:4-5)。我們能成為基督徒或神的兒女,不是我們有甚麼可炫耀或可稱讚的地方,一切乃是神的工作、神的恩典。若人想進入天國、與神和好,就必須憑着信心。「唯獨信心」的「信」是以耶穌基督為中心(羅 3:21-22)。只有接受和相信耶穌(約 1:12,徒 4:12),瞎眼的我們才得見真光,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(林後 4:4-6)。既因信稱義、已經與神和好(羅 5:1),我們為什麼要接受浸禮?

信徒若要向世人彰顯、活現或表達個人得救的恩典和信心,一個極為具體並震撼人心的方式就是受洗。保羅指出洗禮的意義(羅 6:4),是受洗者向人表明自己是屬於基督的,是重生得救的門徒。我們不再被罪所困,作為罪的奴僕,卻在真理得享自由,成了義的奴僕(羅 6:17-18)。換言之,洗禮是一個象徵性的行動,為要表達出個人對主的效忠和認信。因着神所賜予的恩典和信心,我們敢於為主作見證,在眾親友面前接受洗禮。神的恩典和信心在我們身上產生一個果效,就是甘心樂意地信靠和順服基督,包括接受洗禮,就如耶穌同樣地接受約翰的洗禮(太 3:13-15)。願主賜福今天接受水禮的肢體,使他們一生與主同行、榮神益人!